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九队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421-7251310
邮 编:lnys109@126.com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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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公司印章、法人章、介绍信、证明信函等的管理、使用和登记;负责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办公软件管理;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后勤事务;负责食堂管理;负责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负责休闲、文化娱乐设施管理;负责公司仪器设备、办公及生产物资、服务、工程等采购执行活动、负责物资领用和消耗的监督审核;负责资产鉴定、处置及报废相关工作;负责车队管理;负责公司电子账户管理工作。
行政事务管理部内设安全科,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对安全环保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组织或参与拟定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环保风险点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状况,及时排查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整改措施;归口管理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负责环境保护、职业危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职业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负责消防安全、电梯维护管理;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申报工伤认定和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公司安全奖惩暂行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评选安全生产集体和个人。